房贷提前结清了,“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我为什么不能这样做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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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不能这样做”房贷提前结清了,“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我为什么不能这样做怎么填?
长沙晚报12月4日讯(全媒体记者 孙占锋)12月1日起,2025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开始啦。可是,年内提前结清房贷的市民,在“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时该怎么处理?再买房还能享受该项政策吗?温馨提示,专项附加扣除旨在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在享受政策的同时,纳税人应如实申报信息。当房贷提前结清时,需及时准确地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根据相关规定,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如果,有部分市民在2024年内已提前还清了首套房的房贷,那么他们在填报此项信息时能否沿用往年格式“一键带入”呢?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官方咨询电话12366回复,系统一般默认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为240个月,而提前结清贷款的应将贷款期限修改为实际贷款期限。否则,在后续综合汇算退税申请时可能会被“拒绝”。
记者以纳税人身份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专项附加扣除”板块中点击“填报”后可以看到,里面还是上一年度的相关填报内容。据介绍,提前还清房贷的市民,需在“住房贷款利息”一览中进行修改。具体操作在“贷款期限(月数)”位置,将原先默认的贷款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使用右侧的“快捷计算”选择2024年最后结清贷款具体日期,修正为实际贷款期限,然后再上传贷款结清凭证“确认修改”即可。
另外,《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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