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歌词为什么会这样爱你的歌们要包装素人网红,你很合适”是“馅饼”还是天价陷阱?
最佳回答
“歌词为什么会这样爱你的歌”“我歌词为什么会这样爱你的歌们要包装素人网红,你很合适”是“馅饼”还是天价陷阱?
法治在线丨“我们要包装素人网红,你很合适”是“馅饼”还是天价陷阱?
当你的短视频账号收到这样一条私信,不收取任何费用,可以把你打造成素人网红,还可以带货挣钱,你会心动吗?
有一家MCN机构,也就是为网红和自媒体提供内容策划制作、宣传推广等服务的传媒公司,就向9名年轻女孩提出了优厚的签约条件,要把她们打造成素人网红。但是,签约后不久,这家MCN公司就把这些女孩分别起诉到了法庭,共索赔几十万元。九起案件,案情相似,这引起了法官的注意。
翻看案卷材料,法官魏若男了解到,这起合同纠纷案的被告是一名19岁的女孩,起诉她的是一家MCN公司,诉求是几十万的违约金。而除了这名19岁的女孩,这家MCN公司还另外起诉了其他8名20岁左右的女孩。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法官 魏若男:为什么会起诉这么多年纪这么小的小孩,这个案件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来自山东菏泽的晓棠就是这些案件中的一名被告。她究竟经历了些什么呢?事情还要从2023年10月,她的社交平台账号收到的一条私信说起。
晓棠(化名):我那会正准备考研,在刷抖音的时候就有一个人私信我,说他是MCN公司的,想找我进行签约,看我抖音拍得还可以。
晓棠平时喜欢拍一些小视频记录自己的生活,并发布在社交平台账号上面。MCN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晓棠,经过打造,她有机会可以成为一名网红。
晓棠(化名):他们当时跟我说的是可以有概率把我打造成一个网红。他跟我说不收费,也不用直播,他会给我提供专业的团队。
工作人员告诉晓棠,他们的业务是做素人精品IP孵化的,还强调了他们“无直播,不收费,公司一对一服务,从零打造,全包”。这让正在准备考研的晓棠心动了,她平时时间比较充裕,自己刚好想找一份兼职来做。
晓棠(化名):我觉得这个也是一个兼职,我就想要不试试,然后我们就加了联系方式,加了微信。
随后,这家MCN公司向晓棠更加详细地介绍了公司的业务。他们会安排摄影师拍摄,还有非常专业的剪辑为晓棠制作好视频。另外,公司还会为她投流,也就是花钱买流量,还做出承诺:晓棠不需要花一分钱,也完全不用操心。
晓棠(化名):加了微信沟通的时候,他们说的是他们有专业的团队,来帮助我妆造、培训,然后他们有脚本,有故事的拍摄。
晓棠自己也有社交平台账号,她知道如果账号做好了,粉丝多了,流量多了,是可以变现赚钱的。在沟通的过程中,这家MCN公司也为晓棠规划出了赚钱的路,例如她可以进行好物分享,有人购买她就会获得佣金。如果流量好了,还会有商家主动联系她分享产品,这样就可以赚到上万元的广告费。
但是,晓棠也表示担心,如果做得不好,会有什么后果吗?对方告诉她,账号由公司提供,如果做得不好,只需要把账号归还给公司就行。
晓棠(化名):其实对这些东西还是有一点向往,我看合同上也说了要直播,我还问他,他说可以不用把合同当回事儿,他就一直在跟我介绍孵化的过程,了解了之后,当时觉得还挺靠谱的。
晓棠针对合同中的一些条款提出了质疑。比如,合同规定,博主每月直播不少于24天,每天直播的时长不少于3个小时。晓棠因为住在宿舍,没有直播的环境。对此公司承诺晓棠,不需要直播;再比如,合同规定博主每个月更新短视频的数量不得低于30条,对此公司解释说,可以按照晓棠合适的时间来,这份合同只是个模板,没有实质性的作用。
晓棠(化名):也没有见过面,就在微信上签了合同。然后他就把我拉进了他们的团队的工作群,里面当时是有4个人。
双方在线上签好了合同之后,晓棠就被拉进了一个名为“一对一运营服务群”的群聊当中。她还不知道的是,短短一个多月之后,她就被起诉并索赔26万多元。
确有专人提供运营服务
异常之处慢慢显现
晓棠加入了一个群聊后,她发现群里其他人都是专门为她提供运营服务的,这让她觉得,距离成为网红又近了一步。接下来,正如这家MCN公司所承诺的,他们开始为晓棠进行一些培训,拍摄,她也按照对方的要求发布了一些视频。但是慢慢地,她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晓棠(化名):当时加了群之后,他们给我发了一些抖音和小红书的一些违禁词,一些违规事项的注意条款,别的也就没再给我发。
晓棠加入群聊后,公司的运营人员经常会在群里发一些文档,例如“小红书知识地图”“抖音禁词”“直播话术结构和逻辑模板”等。运营人员说这些都是公司的线上课程,需要晓棠抽时间学习,并要求她确认收到了课程并回复。晓棠发现,这些培训课程的文档,其实都是在网上就可以查到的。
晓棠(化名):他们在群里发的就是一些可以自己在网上搜到的,相当于抖音和小红书的公社条约这种东西,他们想让我学习一下这里边的内容,应该是培训。
学习了这些文档之后,运营人员还为晓棠约了菏泽当地的摄影师,进行视频的拍摄。每一次拍摄结束后,运营人员都会在群里发一张转账截图,写明这是拍摄服务费用,包含场地费、拍摄人员费用等,并让晓棠进行确认。
晓棠(化名):他们在群里发了一张几万块转账的截图,上面明确备注了是我拍摄的消费,他们说这个钱是公司出的,只用我回复好的确认就行了,所以我就回复好的确认了,因为当时他们也没有让我掏钱,所以我就按照他们说的做了。
晓棠虽然在群里对费用进行了确认,但还是提出了质疑,为什么拍摄会花这么多钱呢?
晓棠(化名):他们通知我去准备拍摄,但是也没有给我提供特别专业的设备,我就自己做了妆造,自己坐公交去了网红街,我到了那之后就只有一个人。
晓棠说,自己一共拍摄了三次,公司为她制作了八九个视频。但是,这些视频发布后,涨粉量和播放量都不理想。运营人员告诉晓棠,公司为她投了抖加,也就是花钱为她购买了流量,还把这些购买流量的花费截图发在群里,让她确认。
晓棠(化名):他们说给我投了抖加,没有什么反响,根本没有人点赞,没有人看,流量特别差。他们就跟我说,让我直播,说会对我的号有好处,流量会多,看的人会多。我说沟通的时候是不要求直播的,但是他们说合同上是要求直播的,但是我还是不太想,所以就拒绝了他们。
2023年12月初,也就是签约才一个多月之后,公司要求晓棠直播活跃账号,但这个要求与公司经理之前给她的承诺不一样,因此晓棠拒绝了,并提出要解约。没想到的是,几天后,她就被诉至了法院,被索赔违约金、经济损失、律师费等共26万多元。
除了晓棠,这家MCN公司还起诉了另外8名签约主播,他们有的人和晓棠一样拒绝直播,有的人觉得公司不正规提出解约。他们来自山东、河南等不同地方。20多万的索赔,对于这些20岁左右的女孩而言,无疑是一笔巨大的金额。
案件开庭审理
网络女主播是否违约?
很快,这些案件陆续开庭审理,那么,这些女孩究竟是不是违约了呢?MCN公司索赔的诉求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法官 魏若男:争议焦点,一个是对于被告拒绝进行直播的行为构不构成违约,再一个是这些相关的费用是否实际进行了支出以及进行支出的话,应该由哪一方来承担?
原被告双方围绕着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原告MCN公司认为,他们与被告之间签订了合同,合同中规定被告应当进行直播,但是被告拒绝履行直播义务,因此应承担违约金。由于被告存在违约的情形,公司为运营账号支出的费用也应由被告承担。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法官 魏若男:一个是购买抖音账号的费用,大概是每个账号3.5万到4万不等。另外一部分费用是拍摄费用,因为在10月底签约之后,到11月底期间和每个被告之间存在两到三次的拍摄情况,他们把拍摄的费用支付给了摄影团队。还有一部分费用是他们给被告的抖音账号投了抖加。
对此,被告晓棠并不认可。她认为,双方之前沟通的时候就已经说好了不需要直播,所以自己并没有违约。至于MCN公司让自己确认的那些费用,是存在夸大的情况的。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法官 魏若男:摄影师会带她去一些免费的场所,就是公园或者一些网红店,完全没有摄影棚这种模式,也没有相关的摄影团队,只有一个摄影师,就她们当时实际体验肯定是不值这么多钱的。
被告晓棠添加了摄影师的联系方式,沟通后发现,摄影师只是兼职,而且是按次结算,每次也就一两百块。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法官 魏若男:包括她们后续和摄影师的沟通发现,这些摄影师都是在一些社交平台上找的兼职摄影师,实际上每次的拍摄价格可能也就是100到200元左右这种情况,她们认为这个费用肯定是存在夸大的。
那么,被告到底构不构成违约?原告MCN公司履行合同的情况怎么样呢?公司发在群里的费用支出是否合理呢?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在签订合同前的沟通中,MCN公司多次承诺对方无需直播,账号喜欢就做,不做就还给公司,现在却主张对方拒绝直播、主动提出解约是违约行为,并索赔违约金,没有依据。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法官 魏若男:首先我们是认定她(被告)既然在协议上签字了,这个协议合同关系肯定是建立了。但是虽然合同条款里约定了说需要进行一定的直播,但是辅以当时她们和原告之间工作人员的沟通记录来说,原告是明确许诺了说不需要直播、无需任何直播,这种情况下,被告虽然拒绝直播,但是是不构成违约的,所以违约金的情况我们肯定是没有办法予以支持的。
从合同的履行情况来看,法院审理认为,MCN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对签约主播进行“全方位”的培训和孵化,而是仅发送几份文档,不足以证明其尽到了培训、孵化的相应合同义务。
针对原告MCN公司主张的购买账号、投抖加、拍摄等费用,法院审理认为,这些费用不符合市场一般价格情况,而且收款主体方身份不明;购买抖加服务的费用,也无法证明公司实际支出了该费用,以及用于主播的账号引流,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魏若男调查发现,2024年2月,这家MCN公司的负责人和另一名股东,在山东又成立了一家开展相同业务的机构。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法官 魏若男:我们认为这个公司的设立可能也是存在一定的预谋。我们也怀疑他是不是想要用新的传媒公司的名号再故伎重施,我们就向原告示明了说,怀疑他们注册这个公司可能从注册到提起诉讼,都是他们设计好的。在我们案件进行宣判之前,原告这边就联系了我们,想要对这批案件申请撤诉,我们也向被告征求了意见,准许了原告的撤诉。
在法官的释法说理后,原告MCN公司提出了撤诉申请,目前,法院已将相关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法官 魏若男:准许原告撤诉之后,这个案件就结案了,但是综合本案的证据情况,我们把相关的证据和一些意见整理出来,移送到了公安机关,希望对这个事情予以调查,看是不是存在一些犯罪行为。
揭秘“打造网红”套路
在魏若男法官看来,这些不良MCN公司使用的是“短期内签约后诉至法院”的套路。
套路第一步,“广撒网”寻找目标。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法官 魏若男:原告这个传媒公司通过抖音的后台,给这些平时会发一些自己好看的小视频的女孩发送私信,意思是说“我们注意到您的账号,认为您形象比较好,我们这边打造素人网红,主要是穿搭、妆造这方面的内容”。
套路第二步,这些公司自称“无直播、不收费、一对一专业打造素人网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法官 魏若男:说“这个项目下个月就要启动了,你赶快考虑一下是不是要跟我们签约,因为我们可能只有一个名额、三个名额……”这样的话,她们(被告)听完这个之后,就觉得反正也不收费就试一下。
套路第三步,这些公司会邀请签约主播进入“一对一运营服务群”。在群里发送一些文档作为对主播的培训,并在拍摄和投流之后,要求他们在群聊中确认各项高额费用。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法官 魏若男:原告很明确地说“你就确认一下进行了拍摄,然后你回复好的,确认就可以”,她们就很听话都回复了。这也是他们(原告)后续在诉讼中主张费用的时候,他们认为的一个很牢靠的证据,因为回答得非常清晰非常明确。
第四步,这些MCN公司搬出合同条款要求签约主播进行直播,被拒绝后提起诉讼,要求主播赔偿违约金并承担各项费用。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法官 魏若男:她们可能就没有直播的条件,然后她们也会提出来质疑,说当时沟通的时候是说不需要直播的。原告这边这时候就搬出了合同条款,说协议里面约定了每个月需要有多长的直播时长,说直播也是为了活跃账号。被告拒绝了直播,原告就在群里发了催告函,说如果不配合进行直播,那就要进入诉讼程序了。
法学专家认为,这类不良MCN公司的真实目的并不是打造网红,而是为了通过诉讼等手段获取违约金。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朱巍:表面上这个合同是一个民事合同,它是一个类似于经济合同、代理合同,类似于委托合同的这么一种合同。但它实际上并不是真正去履行合同,把所谓的签约人变成一个网红或者变成一个网络营销师,根本目的就是把她签“死”在这个地方,只要发现一点违约行为,就通过诉讼等相关手段获取高额的违约金,所以签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最后获取违约金的。
在法学专家看来,这样目的不纯的合同往往暗藏着一些陷阱,一旦签约,在面临诉讼的时候官司很难打赢。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朱巍:为什么很难赢?因为当时签合同的时候,重要条款是经过确认的,同意的,没有违背法律的现行的强制性规定的。但是为什么说又不公平,因为里面的权利义务是极为不对等的。比如说每天让你播8个小时10个小时,对于MCN公司来说,不用承担任何成本,只要手机有电就可以了,所以好多素人签了合同,真正履约过程中才发现自己受骗了,当你想毁约的时候发现违约条款非常之苛刻。
法学专家提醒,对于想要从事主播行业的年轻群体,要理性辨别MCN公司的专业与能力,衡量自己的时间精力以及合同约定,签署合同前要征求身边师长亲友的意见,不可单单听信MCN公司的口头承诺或抱有侥幸心理,最终使自己背负上沉重的违约金,影响自己的未来。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朱巍:像那些网红一夜暴富、一夜成名,这样的情况是极为罕见和少见的,它是一种新兴的职业,而不是一夜暴富的钥匙,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当别人向你宣传要达到这种效果的时候,一定注意这可能是一个陷阱。签这种协议的话,不是说不能签,一定要先看看这个公司的资质到底有没有,有没有做经纪人的相关资质,有没有成功的案例,然后在签合同的时候重要条款要过目的,而且权利义务方面要经过确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