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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的句子了,依然要做合格父母

本报记者 刘少华
2024-11-22 21:05:32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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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的句子”离婚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的句子了,依然要做合格父母

  7月下旬,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成立该区首个街道亲情探望基地。叶全新/摄   4月16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时任庭长王薇(右二),在诉前调解一起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离婚案件时,向双方当事人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李晓静/摄   9月5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什刹海街道亲情探望基地,该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梁良陪同家长探望孩子。叶全新/摄   11月20日是世界儿童日,今年的主题是“倾听每个心声 点亮儿童未来”。从法律角度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至关重要。父母离婚,如何呵护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尤需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提出,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对于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   “因为父母关系不和,这个孩子患上了重度抑郁症,左胳膊留下多处小刀的划痕。”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梁良,在审理一起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关系案时,对一位15岁当事人的身心状况深感震惊,“太让人心疼了!”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时任庭长王薇,处理过多起涉及未成年人的家事纠纷案件。在她看来,保护离婚案件中未成年人的权益及身心健康,不能局限在庭审,更要向诉前延伸,“好的童年能够治愈一生,有阴影的童年则要用一生去治愈”。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对于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不管离婚与否,我们都要做合格父母”   今年4月,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一起离婚纠纷案的诉讼材料,一对夫妇因为“感情越来越淡”,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王薇负责该案的诉前调解,见到两人时,他们正为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争执不下。   女方希望两个孩子都归她抚养,“10岁的女儿跟我,肯定更有利于她的成长。儿子才3岁,爸爸工作繁忙,我怕他照顾不好儿子。”她不愿意让姐弟俩分开,内心十分焦虑。   “孩子不可能一个都不给我,我至少要有一个孩子的抚养权。”提到孩子,男方情绪激动,他担心如果两个孩子都由孩子母亲抚养,自己可能“永远见不到他们了”。   王薇极力安抚两人情绪,从中了解到,他们不属于法定离婚情形,只是因为家庭琐事,导致感情变淡、婚姻关系不稳。她邀请夫妻二人来到该院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让他们敞开心扉,诉说各自在婚姻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希望借此了解导致两人感情不和的原因,帮助他们缓和关系,重新找到融洽相处的方式。   在专业老师指导下,两人情绪逐渐平稳,王薇将《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递到他们手上,并告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针对离婚和抚养权的相关规定。   两人签署了“主动履责承诺书”,表示会认真、负责任地考虑离婚事宜,并承诺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情感需求,妥善处理抚养、探望、财产等相关事宜。两人表态,不管离婚与否,都争取做合格的父母。   不同于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家庭教育指导令”,“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和“主动履责承诺书”是延庆区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在涉未成年子女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所采取的柔性司法举措。   “夫妻之间一时产生矛盾,不等同于感情破裂。”在王薇看来,父母因离婚产生纠纷,子女难免会面临心理上、生活上的变化,延庆区人民法院在诉前调解过程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希望能够以此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   倾听孩子内心的真实愿望   梁良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工作多年,审理过各类民商事案件。2023年9月,当她踏入民二庭,接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时,仍然感到“有些挑战”。   今年4月审理的一起离婚案让梁良印象深刻。因为女方过错,男方提起离婚诉讼,双方争执不下,反复拉扯了一年多。   “是她的问题才导致离婚,法官,我要两个女儿的抚养权,或者一人抚养一个孩子。”庭前会议上,这位父亲态度强硬。   一年前,两个女儿原本跟着母亲一起生活。一天,父亲躲在6岁小女儿的上学路上,从女方保姆手中抢走了孩子,把孩子带回了老家。   梁良看到,因为长久见不到小女儿,女方不停流泪。但男方担心,离婚后不能探望孩子,希望抚养小女儿,才出此下策。   “离婚后,双方一人抚养一个孩子的情况确实比较常见,但我们要听孩子的真实想法。”庭前调解阶段,梁良对孩子的心理状况进行了评估。妹妹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被带离熟悉的生活环境,离开母亲和姐姐,生活并不快乐。姐姐也因为想念妹妹而不开心,总是问妈妈,“妹妹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梁良将《西城法院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发给这对父母。“父母的抚养和关爱,直接关系到未成年孩子的身心健康……”看到函中的提示,这位父亲沉默许久,想到孩子们因父母闹离婚而郁郁寡欢,他的态度逐渐缓和下来。   梁良抓住机会,开始调解,“虽然父母离婚了,两个女儿还是你的,你同样有探望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女方抚养两姐妹,男方送回小女儿,可定期探望。   案子结了,可梁良的心还是悬着,“要是爸爸不送小女儿回来,怎么办?”   一个月后,西城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上门回访。在家中,大女儿高兴地告诉梁良:“法官姐姐,我妹妹回来了,我也见到爸爸了,谢谢您!”   2023年以来,西城区人民法院扩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圈,将涉未成年人离婚案件纳入少年审判审理范围,推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离婚纠纷中得到优先、持续考虑。   目前,已有456件涉未成年子女离婚纠纷由未成年人审判法官审理,通过测评打分、心理疏导等涉未成年人审判特色机制,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向后一步”化解纠纷   “离婚案中的孩子们,曾经被父母捧在手心,现在却被迫直面父母感情破裂后的一地鸡毛,这是他们所不能承受的。”梁良坦言,工作中,法官们看到过更加严重的情况,一些未成年人由于情绪出现问题,甚至自残、自伤。   2023年,在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程乐法官审理的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正值青春期的当事人庄雯(化名)患上了抑郁症。   庄雯两岁时,父母就离婚了。此后,父母各自有了新家庭,她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她的母亲原本应按时支付抚养费,但因为怨恨孩子父亲,失联5年之久,未曾支付一分钱。为了让女方承担相应义务,男方以抚养费为案由,起诉至西城区人民法院。   梁良解释,一般的抚养费纠纷案件,法官依法判决对方给付相应费用即可。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在评估案中未成年人状况时发现,因为父母之间的纠葛,庄雯学习成绩直线下降,与同学和老师经常发生矛盾,甚至自残,手臂上满是疤痕。   程乐询问庄雯的情况,得知了她的病情。于是程乐启动心理疏导机制,联系经验丰富的心理老师介入本案,“我们发现,她十分缺少来自家庭的关爱,为了引起家人关注,一次她故意从楼上摔下来,一瘸一拐地回到家里,却发现没人问起她的伤情”。   程乐意识到,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对家庭成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   在进行了3轮、7次、长达10多个小时的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后,庄雯打开心扉,倾诉了成长过程中的困惑与酸楚,父母听后大受触动。母亲表达了对女儿的愧疚,父亲认识到了自身情绪对女儿造成的不良影响,爷爷奶奶表示要积极帮助庄雯走出困境。   在法官的主持下,这起抚养费案件以调解结案。在最近一次的回访中,程乐发现,庄雯学习成绩提高了,和母亲保持着日常联系,同学关系也融洽起来。   据了解,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建立“一函两表、一线贯通,推动未成年人一揽子方案做实保护”机制,法官通过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制作《未成年人状况评估表》《涉少案件定期回访表》,在离婚案件审理中全程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郑杨说,许多婚姻家事纠纷背后都有情感因素。有的家事矛盾,并不能随着案件的审结而消弭,“当事人的情感诉求是否得到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是否理顺?”通过家事回访,法官进一步关注这些问题的解决情况,防止新问题的产生。   “向后一步”化解纠纷,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向前一步”。   郑杨介绍,对于在回访中发现的问题,西城区人民法院有针对性地制定处理方案。需要社会力量参与的,法院根据工作职能范围,及时对接属地派出所、区民政局、区妇联等单位,反馈案件办理情况和回访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力争将纠纷平复、化解。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刘胤衡 记者 黄冲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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