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社会·法治

“全网都能去,我为不过就是这样,像梦一场什么不能去?”律师:因为违法!

本报记者 刘少华
2024-10-13 06:22:41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小字号

最佳回答

“不过就是这样,像梦一场”“全网都能去,我为不过就是这样,像梦一场什么不能去?”律师:因为违法!

  北京10月12日电(刘越)万万没想到,想你的风还是吹到了哀牢山。

  前段时间,博主“山取”独自进入哀牢山收集材料的视频走红网络。密林重重、白雾弥漫中,万籁俱寂,鸟雀止啼,古老禁区危险而神秘。霎时间,民俗传说与怪诞猜想齐飞,这片当地百姓眼中的“死亡森林”,现实版的“云南虫谷”,成为网络热议话题。

  流量助推下,公路堵车、游客涌入、写真拍摄,从“无人区”到“人从众”,哀牢山成为十一假期里的热门打卡点。然而,这场泼天富贵下,“哀牢山”三个字,似乎成了博取眼球最好的噱头。

  博主“云南哀牢山仙境”晒出哀牢山十一假期火热场面。视频截图

  网红擅闯禁区引争议

  “我是陈朵朵,此行来哀牢山,有一些私人事务要处理。如果进入无信号区,可能无法正常更新,千万别有一些好心人士帮我报警、挂失联,浪费公共资源。”

  以上这段自我介绍,来自博主“苗疆陈朵朵”发布的短视频。顶着“苗疆后人”的人设,陈朵朵经常在短视频平台分享吸人眼球的“日常”与“脑洞”。十一假期期间,她记录了自己在云南哀牢山搭帐篷露营2天1夜的经历。

  哀牢山地广人稀,有着一大片“禁止入内”的核心保护区。而视频显示,陈朵朵此次行程不仅经过了哀牢山南华县保护区与镇沅县保护区,更是数次路过核心区标识牌。幽深森林中,偶有野兽嘶鸣,她面不改色,撒药驱虫、凭光辨位。然而,不少网友质疑:“苗疆后人”或许不知真假,擅闯禁区却是板上钉钉。

  “苗疆陈朵朵”进入哀牢山露营。视频截图

  要知道,哀牢山之所以成为“禁区”,并非无风起浪。公开资料显示,哀牢山是古哀牢国东界界山,位于中国云南中部,为云岭向南的延伸,是云贵高原和横断山脉的分界线,也是元江和阿墨江的分水岭。“寺倚层岩下,西南向,其上崖势层叠而起,即哀牢山也。”——《徐霞客游记》中,便有对其山高坡陡的描述。

  地形起伏变化强烈,使人行进困难;极易遭遇天气突变,瘴气弥漫致人缺氧失温;大地磁场强度异常,导致指南针失灵,增加迷路风险……种种因素共同作用下,即便专业人员,在哀牢山中也难以保证安全。2021年11月,四名地质调查人员在哀牢山失联并不幸遇难。而对于普通人来说,擅自闯入哀牢山更是无异于以身犯险。

  起雾的哀牢山。图源博主“云南哀牢山仙境”

  一石激起千层浪。舆论发酵后,哀牢山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哀牢山镇沅管护局先后发布禁入公告,强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内原住居民和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除外)”。

  为此,记者致电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华县管护分局,对方回复表示,“苗疆陈朵朵”事件正在调查核实中,如确实违反规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对涉事人员进行处理。

  律师:博主“苗疆陈朵朵”或违法

  “如博主‘苗疆陈朵朵’擅闯的保护区属于未对外开放的自然保护区,且该行为未经有关部门的批准,则符合上述行政法规所规定的违法情形。该行为客观上既破坏了保护区的管理秩序,也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潜在的安全风险,因此构成违法,应当受到严格约束。”

  北京星权(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翟嘉煜对记者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34条第2款之规定,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苗疆陈朵朵”发布道歉书。短视频平台截图

  10月9日,“苗疆陈朵朵”发布道歉书,承认自己进入保护区的事实,称愿意积极配合任何有关部门调查。同时强调自己是在官方发布通告之前进的山,且虽然进入了原始森林,但没有破坏任何自然环境,不存在违法行为。

  随后,有网友指出,据相关部门调查人员介绍,禁入公告早在2022年就发布过,本次国庆假期系再次强调发布。为此,10月10日,陈朵朵再次回应质疑:“2022年发布的通告,我上哪知道去?”

  “即便可能不构成刑事犯罪,也会涉嫌行政违法。”翟嘉煜表示,根据公开披露的情况,陈朵朵确实未经许可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同时,在视频中能看到保护区的禁止标志,故陈朵朵无视警告擅自闯入是客观事实,即使其并未破坏原始森林也不影响违法行为的成立。

  “苗疆陈朵朵”视频中的“禁止进入”标识。视频截图

  同时,对于“通告”的发布时间差等说法,翟嘉煜直言,相关部门发布的公告作为国家机关的正式文件,其本身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此类公告通常是基于法律法规的授权,为了执行法律法规或政策,或是为了保障公共利益而制定的。因此,公告从发布之日起就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

  “相关部门于2022年发布的公告也是基于1994年起施行且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因此,无论《公告》是否发布,或者是否在博主陈朵朵进入自然保护核心区域后发布,其未经许可擅闯保护区的行为都已经违反了国家行政法规。此外,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公告,不会受到后续公告的影响。”

  “全网都能去,为什么我不能去?”

  “苗疆陈朵朵”事件,让历来备受争议的野游议题,再度甚嚣尘上。

  近年来,“驴友”遇难早已不是新闻。随着瀑降、漂流、溯溪、跳潭等小众野外运动的热度飙升,部分爱好者在没有充分准备、缺乏安全保护的情况下盲目“打卡”所谓网红线路尤其是野生线路,极易酿成险情。

  一则来自《2023年度中国户外探险事故报告》的数据令人触目惊心,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发生户外探险事故425起,涉及人员1350人,受伤320人,死亡156人,失踪26人。

  2021年,搜救队员在哀牢山搜寻失联人员。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供图

  为避免惨剧发生,各大景点都曾发文呼吁禁止野游。10月5日,云南哀牢山景区发布安全提示,严禁任何游客擅自进入哀牢山深处,最高可罚款5000元;四川稻城亚丁景区也曾多次发布禁止非法开展户外活动的公告,并最终对违规游客处以终身禁入的处罚。

  然而,禁令拦不住一意孤行的越野者。盲目自信与从众心理的加持,导致大部分野游爱好者认为“擅闯禁区”并不会受到严厉的处罚,从而以身试险。譬如在陈朵朵凭借“夜宿哀牢山”涨粉数十万前后,打着“探秘”噱头,或真或假的“哀牢山”相关直播雨后春笋般涌出。

  为此,陈朵朵本人亦在最新回应中辩解——“我就是去哀牢山走了一圈,警告牌我看见了,但是全网直播能去,我为什么不能去?”

  “其他人是否也直播进入过禁区,不影响该博主擅闯行为的成立。”翟嘉煜提出,我国早已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去约束此类行为,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容任何人挑战,即使是在网络平台拥有较大粉丝数量和关注度的博主,也不能因为他人做出过同样的行为就去效仿,否则将会对公共秩序产生更加负面的影响。

  图为2021年哀牢山救援现场。镇沅县委宣传部供图

  “此类野游爱好者和自媒体博主也应当增强法律意识,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守法的前提下避免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探险不是冒险,更不是以身犯险。世界这么大,哪里不能去看看?为了追求刺激勇闯无人区,不仅危及自身安全,还浪费公共资源。每一位探险爱好者,在享受探险带来的乐趣之前,请先确保自己的安全,别让“禁区”变“景区”,更莫让“野趣”酿成“悲剧”!(完)

(责编:茅台深夜提价:11月1日起飞天、五星出厂价格平均上调约20%)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