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or“骗车”?警惕“空手套白狼”的租为什么总会这样车抵押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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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总会这样”“租车”or“骗车”?警惕“空手套白狼”的租为什么总会这样车抵押骗局
东方网记者马鑫洋12月6日报道:用租来的车去典当行“空手套白狼”?日前,经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合同诈骗案,被法院作出判决。
2023 年 10 月,某典当公司报案,称客户顾某办理抵押业务时提交的车辆所有人信息与实际不符。此前,顾某通过微信联系典当公司胡经理,欲抵押一辆极氪牌轿车。胡经理要求其出具车辆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顾某称不在身边稍后邮寄。因国庆假期典当协会不办公,且顾某连车都开来,胡经理便打消疑虑,让财务给其转账 12 万元。假期过后,胡经理送材料办理手续时,才发现被骗。
顾某到案后交代,他先在网上租了这辆极氪牌轿车,每日租金 300 元,随后找人将行驶证所有人 PS 成自己,用假证件签订抵押协议骗得 12 万元,支付 7500 元租金后,其余钱款用于偿还之前诈骗的款项。
这并非顾某首次作案。早在 2023 年 8 月,他就在租车平台租了一辆大众牌轿车,仅租 1 天,费用 244 元,次日便用伪造行驶证在网上找到的抵押公司骗取 2.5 万元并挥霍一空。此后,顾某发现租车抵押来钱容易,便继续作案。他一共租赁 6 辆车,骗取抵押款 36 万元,其中 2 辆车已由家属退还抵押款后归还租车公司,近 30 万元抵押款尚未退赔。
顾某为维持车辆租赁费和日常生活,不断租车抵押。他事先查好抵押公司联系方式,租车获取行驶证后网上找人 P 图,随即联系抵押公司套钱。顾某称,因曾抵押自己车辆熟悉流程与所需材料,且知晓抵押和二手车买卖公司审核不严格,才想到钻空子。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租赁汽车后予以抵押,诈骗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合同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顾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