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读如果说这是爱醒来好像梦一场 | 瑞秋:我爱榴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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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反差感,味道有层次感的榴莲,更有魔力,更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重口味”需求。
夏秋交替时,暑气未全消,汗津津地走进水果店,入眼的还是多汁的西瓜。听果粉说起过,入秋后西瓜就过气了。我不严苛,捧了一个去收银台等候称重付款。我前面是个精细的女人,她用硬纸板托底,搬了个带壳的榴莲,要求店员帮她去皮取肉打包。女人说,她的家人都不喜欢榴莲,闻不惯那股味,剥出来的肉,如果一并装进一个盒子,量多味重,一人开吃,气味蔓延,全家被熏。吃剩的再储存,新鲜度大打折扣,不如分三盒装,想吃一盒,开一盒,在不干扰家人的空间里独乐乐。又是一位孤独的榴莲粉,和我何其相似。我对水果店里带壳的榴莲通常视而不见,想吃就去超市买剥好的小份装,拎到家门口,把榴莲吃了,把盒子扔了,像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似的,回家前“毁尸灭迹”,力求零“扰民”。
用让人欢喜让人嫌形容榴莲,恰如其分。爱其味,食之甘饴,嫌其味,闻着想吐。肯定与否定两极分化。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无可厚非,只能说爱吃的人多了份口福。打开坚硬带刺的外壳,奶黄、乳白色的果肉,细腻嫩滑似凝脂,瓮臭味到了口中香不可言,回味无穷。早年吃榴莲,会联想到另一种美味,上海牛奶棚的掼奶油。后来越品越觉得,有反差感,味道有层次感的榴莲,更有魔力,更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重口味”需求。
我有两次尽兴吃榴莲的经历。二十五年前,去厦门出差,完成任务收工后,和当地同事去附近的海边吹风。海边有榴莲摊,摊主边忙碌边吆喝:“走过路过不要错过,金枕头、猫山王、黑刺、苏丹王、青尼,款款大牌。”我们为之心动,同事说她很喜欢,我说不想错过,我们一人买了一大碗,碗里的果肉肥腴丰厚。我们坐在遮阳伞下的沙滩上,放眼远眺,婀娜多姿的云,凝视着碧波荡漾的海,喧嚣奔腾的海浪,前拥后抱拍打缠绵。两个女生很快融入在一动一静的画面中,静静地看海,欢快地吃榴莲。
十几年前去朋友家聚会,每人带份菜或点心。我们中的一位拎了个大榴莲。该朋友来时兴高采烈,结果被十几对皱起的眉头,打击得灰头土脸。她不甘地说:“你们都是‘阿缺西’,这东西又好吃又营养,一只榴莲相当于一只老母鸡。”东道主指了指炉子上炖着的老母鸡说:“已经有正宗的了。”我咽了咽口水,假装为朋友解围:“我就陪她吃大兴鸡吧。”我俩随后躲进主人家的小房间,剥皮吃肉,你一瓣,我一瓣,因无人争抢,我们吃得淡定从容,悠然自得。吃完后看着一桌的菜,一点食欲也没有了。
我爱榴莲至爱屋及乌的地步。做东请客吃饭,看菜单也关注后面的点心,选叉烧酥、萝卜丝酥投他人所好,点榴莲酥取悦自己。多年前朋友升职加薪,说请我吃茶点,问我去哪里好?我说去港式甜品屋可好?她说没问题。到店后她问吃啥好?我说吃榴莲班戟行不?她说OK。席间,她说她要去香港出差,我关照她一定记得去“满记甜品”,尝尝原汁原味的榴莲班戟。几个月后见面,她说起那次在香港,满大街找榴莲班戟,把皮鞋的跟都走掉了,抱怨说:“都是被你作的。”
夏季收获,入秋食吃正当时。前几天去水果店,闻到了越来越浓的榴莲味。我在一家新开的水果超市,又见似曾相识的一幕。一美女指着个大饱满的榴莲,让身边的男士捧去结账。男士迟疑了一下,指了指芒果、山竹说,它们更好吃。美女说:“哪能和榴莲比?我的最爱你懂的。”男人无奈地拎起一个,那表情,仿佛像捧烫手山芋。前几天上网,无意读到一首有关榴莲的打油诗,形象贴切,顺手拈来两句:“浑身尖刺貌不扬,内藏美味世难双。”读着我又想吃榴莲了。(瑞 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