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鼓励有条件的在京保险公司有了第一次就会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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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第一次就会”北京:鼓励有条件的在京保险公司有了第一次就会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近日联合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北京市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鼓励有条件、有经验的在京保险公司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或利用乡村闲置资源建设异地康养社区。要丰富个人养老金产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产品、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等第三支柱金融产品。支持鼓励开发针对退休人群的收入替代基金。探索开展以养老为目的,兼具养老消费、医疗支付等服务的特殊需要信托。聚焦“老老人”“以老养残家庭”等重点人群,开发养老金融产品,提供养老财务规划、资金管理、风险保障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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