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新规聚焦为何让我难过是什么歌虚假招聘信息等问题 对求职者有何利好

来源: 搜狐专栏
2024-11-24 14: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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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让我难过是什么歌”两部门新规聚焦为何让我难过是什么歌虚假招聘信息等问题 对求职者有何利好

  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政策解读)

  本报记者 沈童睿

  线上线下广投简历,笔试面试过关斩将,为了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求职者往往要倾注大量心力,最怕遭遇招聘陷阱。

  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不久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虚假招聘、泄露求职者个人信息、就业歧视、违规收费等突出问题,靶向施治,并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准入管理,强化综合监管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

  新规为人力资源市场带来什么变化?对广大求职者有何利好?近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聚焦虚假招聘信息、收费陷阱、就业歧视突出问题

  职业中介承诺“月薪两万,提成另算”,求职者入职后却发现薪资少了一大半;在社交平台找份兼职,个人信息却被泄露倒卖,甚至被用于违法活动……人力资源市场蓬勃发展的背后,一些机构和个人混迹其间,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其中,虚假招聘、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占了相当大的比重。

  “这些违法违规活动的形式不断翻新,甚至与传销、网络借贷等相互交织,加大了监管难度,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针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泄露求职者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活动,《通知》提出严格网络招聘服务监管:抓预防,“健全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加强网上预警监测”;压实责任,“督导网络招聘服务机构落实招聘信息审核责任”;加强技术支撑,“为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的非明文身份登记和核验服务”……多管齐下,为招聘信息把好质检关。

  形形色色的收费陷阱,也是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顽疾。比如,中介机构还未给求职者介绍到工作,就以押金、保证金、办证费等名目收取费用,再提出种种苛刻要求,迫使求职者放弃求职或离岗,已交费用则不予退还;有的中介机构宣称与名企合作,以“内部推荐”等为名收取高额费用……

  对此,《通知》提出“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收费监测机制,探索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收集、发布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收费标准,督促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其服务场所及所属网站等平台上明示收费标准,在服务台账记录服务收费等情况”,让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透明。

  就业歧视问题,伤害求职者信心,有损就业公平。《通知》加大对就业歧视的监管和惩处力度,要求各地人社部门完善招聘信息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动态监测,对发布含有歧视性内容招聘信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大惩处力度,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人才战略与政策研究室主任李学明说:“人力资源市场是劳动者实现就业的重要渠道。聚焦突出问题加强规范管理,对确保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规范经营,以及促进劳动者就业、保障企业用工、优化人力资源流动配置具有重要作用。”

  把好准入关,加强监管信息互联互通

  在优化管理机制方面,《通知》就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准入管理提出一系列措施。

  业内人士表示,许多招聘陷阱的背后,是来路不明的非法职业中介在作怪。

  大学生小周通过一家职业中介机构找工作,对方介绍了一个高薪岗位,要求缴纳中介费用,但中介机构官网上并未展示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小周没有足够重视,签了合同交了钱,中介却告诉小周,该岗位因故不招人了,介绍的另外一份工作,薪资待遇大打折扣。小周正要和中介再次沟通时,对方已经联系不上。

  这些所谓的“中介”,无资质或冒用、伪造资质,承诺“缴费就安排”“轻松拿高薪”,等求职者交了钱就借故推脱,人去楼空。把好准入关,加强源头治理,《通知》提出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准入制度,加强职业中介活动的筛查、甄别,加强对告知承诺事项有关许可条件真实性核查等措施。

  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段忠贤说,“《通知》重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市场活力。通过精简材料、优化程序,便利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办理。同时,加强筛查甄别、执法查处,避免非法职业中介侵害求职者权益。”

  近年来,人力资源市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公众号、APP、短视频、互联网群组为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提供了更多平台,但也有一些非法职业中介利用线上平台的隐蔽性逃避监管。《通知》提出,加强部门间监管信息互联互通,会同网信等部门对有关公众号、APP、短视频、互联网群组等网站平台开展职业中介活动进行筛查、甄别,督促指导开展职业中介活动的经营主体依法申请许可,避免出现监管盲区。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强部门间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有助于推动各地人社部门进一步强化与网信、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监管信息共享,对于形成监管合力、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强化综合监管,创新监管方式

  《通知》对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综合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推动各地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辖区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管理。

  如何理解“综合监管”?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要综合运用现场监管、线上巡查等多种监管措施,协同网信、市场监管、公安等多个相关部门联合监管,推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由人社部门单一监管向多部门联合监管转变,由依靠传统监管手段向依托现代技术实施监管转变。

  “在强化综合监管方面,《通知》提出创新监管方式。”段忠贤表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日新月异,违规违法行为也花样翻新。监管机构需要及时调整和完善监管措施,才能适应新变化、新挑战。”

  李学明认为,要打破传统监管模式,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觉、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大监管”格局。

  近年来,各地人社部门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提升监管的科学化、精准化、智慧化水平。比如,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选树诚信服务典型;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对有多次投诉或不良评价的监管对象实施风险预警并及早处置。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强化协同监管,推进许可备案、日常监管与监察执法等信息互联互通;提升监管效能,创新监管方式,提升市场监管精准化水平。切实维护人力资源市场良好秩序,更好促进就业创业和人力资源流动配置。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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