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三名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今天被依为什么会这样呢英语翻译怎么说法执行死刑

来源: 搜狐中国
2024-11-14 1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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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最高法:三名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今天被依法执行死刑)


三名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今天被依法执行死刑 资料图

今天(11月13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郭某某、尚某某、公某某被依法执行死刑。

最高法表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乎亿万家庭幸福安宁,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给未成年人的人生蒙上阴影,使未成年人父母及家庭背负沉重精神负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人民法院对此类犯罪坚决依法从严惩处,绝不手软。

罪犯郭某某系某地民办小学教师

2013年至2019年2月,郭某某利用其任课教师、班主任身份,先后奸淫6名女学生共计百余次,6名被害人初次被强奸时均不满14周岁。郭某某还多次猥亵另外3名未满12周岁女学生。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郭某某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核准。

罪犯尚某某系某地务工人员

2011年至2020年,尚某某在公园、广场、公交车、幼儿园门口等公共场所选取、结识低龄幼女,采取诱骗、胁迫等方式,将幼女带至隐蔽处实施性侵害,共奸淫、猥亵幼女5人、猥亵幼女3人。其间,尚某某偷拍性侵害过程及被害人隐私部位视频、照片,以此要挟、长期奸淫其中4名幼女,并致一名被害人患重度抑郁和重度焦虑症,多次自杀未果。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尚某某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核准。

罪犯公某某系某地农民

公某某利用同村张某(女,化名)经常到其经营的小卖部玩耍之机,采取诱骗、胁迫等方式,长期精神控制张某,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实施性侵害,时间自2015年夏张某未满12周岁开始至2020年1月案发。其间,共计单独实施强奸8次、轮奸2次、单独或共同猥亵40余次,致张某不堪忍受,割腕及服农药自杀身亡,殁年16岁。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公某某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核准。

上述三案中,郭某某利用教师身份在长达六年的时间内对其任教的多名小学女生实施奸淫达百余次,还多次猥亵多名小学生,色欲熏心、肆意妄为,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突破人伦底线;尚某某专门物色脱离家庭、学校监护、看护的低龄幼女作为犯罪目标,先以小恩小惠诱骗,再以裸照、视频等胁迫,长期对被害人实施性侵害,导致未成年被害人罹患严重心理疾病;公某某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先行诱骗再施胁迫,长期予以精神控制,不仅单独实施性侵害,还伙同他人轮奸、猥亵,侵害长达数年,导致未成年被害人自杀身亡的严重后果。三人的罪恶行径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重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指出,近年来,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逐年上升态势,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主体方面,亲属、教师、邻居、网友等熟人作案的占九成以上,部分犯罪分子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

二是对象方面,犯罪分子大多挑选自我保护能力差、家庭监护薄弱的未成年人下手,农村留守儿童、智力发育迟缓儿童受害情况突出,且被害人呈低龄化趋势,不满14周岁的儿童占比较高;

三是手段方面,犯罪分子多利用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的特点,采用诱骗、胁迫手段实施性侵害,利用网络引诱洗脑、隔空猥亵并发展至线下性侵的情况日益突出,手段更加隐蔽;

四是场所方面,宾馆、出租屋及酒吧、KTV、洗浴中心等场所较为高发,个别案件甚至发生在校园、培训机构,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人民群众极大愤慨。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强调,人民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对奸淫幼女人数众多、长期实施强奸、利用特殊职责多次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等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论罪当处死刑的,坚决从重从快判处

最高法表示,此次对三名罪犯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彰显了人民法院坚决依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鲜明立场,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同时也是一堂防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公开课。希望能够以案为鉴,提示广大未成年人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性侵害的能力,一旦遭受不法侵害要立即寻求父母、学校、公安机关帮助;督促家长和学校认真履行未成年人监护、看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和法治教育;提醒有关部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队伍管理,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倡导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共同筑牢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和司法保护的安全防线,共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守护祖国的花朵平安健康成长。

(总台央视记者 张赛)

延伸阅读

13岁女孩被未成年男子引诱卖淫 遭3名公职人员性侵

李晓霞(化名)离家出走了。

她本来应和同龄人一样,坐在教室里读书。一年前的暑假,父亲李冬(化名)发现她被迫卖淫、被人强奸。当时,李晓霞才13周岁。

2024年5月,事发地湖南新化县法院查明,2023年4月起至7月27日案发,共8名成年人、6名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对李晓霞实施犯罪行为。另一主犯刘某某对李晓霞实施了引诱、奸淫,作案时17周岁。最终,犯罪分子均获刑,其中主犯刘某某数罪并罚获刑9年2个月,6名未成年人均判缓刑。

本案8名成年被告人中,有3名为公职人员,均系通过联系刘某某达成卖淫嫖娼约定后与李晓霞发生性关系。近日,澎湃新闻从新化县权威人士处获悉,涉案的三名公职人员均被开除公职,其中一名系乡镇人大副主席,已被双开。

案发后,新化县城内宾馆、电竞酒店等场所以及街道、乡道,都张贴了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警示标语。

自2024年1月起,新化县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通告》,在全县开展为期一年的“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对性侵害未成年人始终保持“零容忍”“零懈怠”,坚持有案必查、有罪必惩,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她现在连初中都没读完。”李冬说,他承认自己对女儿关心不够,让她有了错误认识。他希望女儿能重返校园,完成学业。


新化县洋溪镇乡道中设立的宣传标语。受访者提供图

13岁女孩被未成年男子引诱卖淫

13岁的李晓霞被人强奸了。

李晓霞的父亲李冬说,他是突然发现女儿遭遇的事情的。他回忆,2023年7月下旬,正值学校放暑假。7月25日凌晨,李冬突然听到“咚”的关门声音,他发现门没关紧,到女儿房间查看时发现,李晓霞不见了。

失联当晚,李冬立马出门寻找,次日上午也未果。李晓霞的妈妈吴敏(化名)向当地警方报警,经调取周围监控,暂时没有获取有效线索。

直到失联的第三天下午,李晓霞通过社交平台快手私信了她妈妈,称需要一些钱给朋友买生日蛋糕。同时,吴敏从李晓霞口中得知她在一同学家中,但李冬赶往李晓霞透露的地点时,没有看到李晓霞。

李冬越发焦急,最终通过反复询问过生日的同学,才得知女儿在当地某宾馆里。“当时看了一些手机聊天信息,我感觉事情不对劲了。”李冬说,他和朋友马上赶到女儿所在宾馆。在进房间前,李冬向辖区派出所报警,警察随即也来了到宾馆。

“我真的想动手了。”李冬说,他的情绪很激动,当时看到她和一名陌生男子待在一起,“这个是嫖客”。

事发当晚,李晓霞被带到医院检查,陌生男子曾某某被带到派出所问话。

李晓霞的案件立即转为刑事案件,当地刑侦大队进行调查,多名犯罪嫌疑人陆续传唤到案。

在录口供过程中,李冬才知道女儿被性侵不是第一回了。早在三个多月前,李晓霞便被辍学无业的刘某某强奸、引诱卖淫。

据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刘某某于2006年7月出生,初中肄业,案发时年仅17岁。经审理查明,2023年4月左右,被告人刘某某得知李晓霞与多人发生过性关系,萌生想与李晓霞发生性关系且带其卖淫赚钱的想法。当年4月22日下午,刘某某通过QQ联系李晓霞发生了一次性关系。此后,刘某某又与李晓霞发生过两次性关系。

刘某某与李晓霞取得联系后,他立即安排李晓霞卖淫。相关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23年4月22日晚,被告人廖某某与刘某某达成卖淫嫖娼约定后,与李晓霞在当地某宾馆内发生性关系。2024年,新化县法院作出判决,廖某某因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李冬介绍,廖某某曾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不过又撤诉了。

除廖某某外,还有7名成年人通过刘某某介绍进行嫖娼,对李晓霞进行了强奸。据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在公安机关查获此案件前,共查明龚昊东、罗伟、王泽宇等7名嫖客,刘某某获利9500元。在此期间,李晓霞表达不愿意卖淫时,刘某某以分钱或谎称是最后一单为由多次哄骗、纠缠李晓霞继续卖淫,并指使李晓霞的男朋友罗某某将李晓霞约出来,再带其卖淫等。

龚昊东、罗伟、王泽宇、肖某、刘某某(2)、曾某某、曾某等7人的辩护人提出的综合辩护意见之一是,被害人刻意隐瞒年龄且自愿发生性关系,存在重大过错。

根据我国刑法及2023年6月1日实施的《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相关规定,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对于不满12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受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根据户籍信息、出生证明、医院接诊记录等信息,李晓霞被侵害时是已满13周岁不满14周岁的幼女。

新化县法院认为,被害人李晓霞系不满14周岁的幼女,缺乏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需要特殊保护,其刻意隐瞒年龄的行为不属于刑法上的过错。故对辩护人提出的上述辩解意见不予采纳。

最终,2024年5月20日,新化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某某因犯引诱幼女卖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9年2个月;龚昊东、罗伟、王泽宇、曾某、肖某、刘某某(2)、曾某某7人,均犯强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3年6个月、3年4个月、4年6个月、3年2个月、4年4个月、3年2个月。

一审判决后,李冬不服判决,申请抗诉并就附带民事诉讼提起上诉。李冬提交的刑事抗诉申请书提到,他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存在适用罪名不当、重罪轻判、量刑明显畸轻、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等情况。

2024年5月31日,新化县检察院作出抗诉请求答复书显示,经审查,该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一审判决正确,决定不予抗诉。

此外,被告人罗伟提起上诉,其余7名被告人则认罪认罚。

2024年7月18日,娄底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化县酒店电梯旁张贴了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通告。受访者提供图

三名公职人员犯强奸罪被判刑

令李冬没想到的是,本案中,有3名公职人员对其女儿进行了强奸。

据新化县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龚昊东、罗伟、王泽宇作案时分别系新化县油溪乡人大副主席、新化县审计局工作人员、新化县交通局工作人员。

近日,澎湃新闻从新化县权威人士处获悉,王泽宇已经被开除公职,龚昊东、罗伟被开除公职、党籍。

至案发时,龚昊东当选油溪乡人大副主席不过半年多的时间。据新化县政府官网2022年11月10日消息,11月9日,油溪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1991年出生的龚昊东满票当选为乡人大副主席。

据一审刑事判决书,经审理查明,2023年6月1日晚上,被告人龚昊东联系刘某某达成卖淫嫖娼约定,与李晓霞发生了一次性关系。同年6月27日,龚昊东与王泽宇、肖某玩时,向王泽宇两人推荐加了刘某某微信,三人之后均实施了犯罪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龚昊东、罗伟都是通过社交软件“陌陌”与刘某某聊天后,再加为微信好友。此前,被告人廖某某也是同样的方式认识刘某某。

李晓霞遭遇的侵犯远不止于此。李冬说,在2023年4月、6月、7月份,还有同校的学生对其女儿进行了强奸。

据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共6名被告人是在校学生,作案时均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6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与此同时,还有3名罪犯作案时才13岁。

一审法院新化法院认为,根据6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秉着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及对未成年被告人和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双向保护的政策......且考虑到六被告人均有悔罪表现,没有犯罪危险,依法对6被告人宣告缓刑。

综上,2024年5月20日,新化法院作出一审判决,6名被告人均犯强奸罪,其中判处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4个月;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


新化县一酒店门口循环播放警示标语。受访者提供图

县四部门联合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行为

李晓霞是家中长女,一直在父母身边长大,家里还有一个妹妹、弟弟。

李冬坦言,他在新化县做一些小生意,平常比较忙,孩子们主要是妻子吴敏照顾。但因家庭矛盾,他和吴敏在2022年10月分居了。此后,三个孩子才由他照顾生活、学习。

案发至今,李冬始终想不明白女儿为何会变成这样。李冬说,此前并未发现有异常行为。在上初中之前,李晓霞成绩比较好,还担任过班干部。

案件判决书透露了李晓霞的一丝心里想法。李晓霞在陈述证明时提到,她在学校读初一,在校初二学生罗某某等人邀请她出去玩时,她答应见面交往,并错误地认为男女之间交往有性的需求。另外,她的内心也希望结交一些高年级的学生获得保护。

采访过程中,街道广播突然响起“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李冬说,女儿的事情发生以后,每天早上8点以及下午5点后,县城里会播放此类广播。

在新化县城内,一些酒店门口会循环播放“谁性侵未成年人,谁就坐牢”“与未满14周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一律构成犯罪”等警示标语;门口还摆着“公安部: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入住‘五必须’”警示标语,其中明确提出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相关信息以及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等。

一家连锁酒店前台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2023年下半年,他们接辖区派出所通知要求,必须宣传此类信息。在房间内,他们也摆放了标牌,上面写着:“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明知或应当明知系不满14周岁的幼女仍与其发生性关系,以强奸罪论处,轻者坐牢,重者死刑”等相关法律信息。

除县城外,乡镇街道以及乡间道路附近都可以看见立有警示标语:“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最高可判死刑”“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一律构成强奸。”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4年1月24日,新化县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四部门联合发布一则“关于依法严厉惩治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通告”称,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从2024年1月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全县开展惩治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专项行动。

这则通告第四条提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对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高发的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开展专项排查。

李冬说,案发后,当地公安曾告知他,针对本案中涉事的宾馆、电竞酒店等场所,他们已经作出了停业整顿、处罚的相关决定。

专家: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趋势

案发后,在当地有关部门协调下,将李晓霞转学。但上了一学期后,李晓霞开始找借口不想上学。

李冬坦言,女儿李晓霞当时处于非常厌学的状态,据老师反映,李晓霞玩手机、打游戏。“我几乎天天往学校跑。”

勉强上学一年后,在今年暑假期间,李晓霞多次离家出走。最近一次是今年9月份,李冬完全无法联系上李晓霞,只好报警,向当地政法委有关领导反映此事。最后,通过手机定位,他和警察、班主任一行人前往江苏南京,将李晓霞带回家中。

回家不到十天,李晓霞再次离家出走。

自从这次离家出走后,李冬与李晓霞失去联系,他也没有报警。庆幸的是,李晓霞偶尔会与其妈妈吴敏联系,聊一下最近的生活,尚且可以知道李晓霞的状况。据了解,李晓霞现在一网友家中,依靠代打、陪练游戏获取收入。

李冬说,他很发愁李晓霞以后如何在社会生存。

澎湃新闻注意到,遭遇李晓霞类似情况的并不少见。最高人民检察院数据显示,2023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1.7万人,占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63.5%。

2024年5月18日,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与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简称:“女童保护”)发布《“女童保护”2023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分析报告》,2023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202起,受害人数517人(在未表明具体人数的案例中,未提及人数数量的按1人计,“多人”按3人计,“十几人”按15人计,“几十人”“数十人”按30人计),年龄最小的不到1岁。

2013年至2021年,“女童保护”统计的每年媒体公开报道的儿童被性侵的案例分别是125起、503起、340起、433起、378起、317起、301起、332起、223起(其中,2013—2017年统计案例为14岁以下儿童,2018年起为18岁以下儿童)。

“女童保护”发起人、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凤凰网副总编辑孙雪梅告诉澎湃新闻,根据“女童保护”近几年的统计报告可以看出,近年来,未成年人性侵犯罪案例比例上升。根据“女童保护”2023年的统计数据,202起案例中有56起表明了施害人年龄,施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有12起,在总案例中占比5.94%,与往年数据相比有较大增幅。在2023年本年度案例中,施害人年龄最小的仅9岁。

孙雪梅说,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趋势,尤其是重伤害、强奸等严重犯罪较为突出。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未成年人性侵犯罪者的犯罪成因以及惩戒救助措施和治理手段都是需要关注与研究的问题。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在今年6月份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提到,未成年人受到性侵的案件在呈现一种新的、更加复杂的局面,比如现在整体来看,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的案件比例增大,通过网络实施的隔空猥亵案件明显增加。

佟丽华说,过去这些年来,国家在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政策改革方面,比如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少年审判工作,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当下我们非常缺乏一个针对孩子咨询服务的平台,不能专业、有效、及时地提供服务。有时候孩子们在线上接触到一些不良信息,甚至是性引诱,也可能在线下受到伤害,并不愿意把相关的情况和父母老师讲,这就可能导致侵害继续发生,并且有遭受更大伤害的风险,犯罪分子也会逍遥法外,去伤害更多的人。这时候需要一个可信赖的第三方平台,对遭受侵害的女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告诉她这个行为的性质,以及下一步她自己应该注意的问题。

孙雪梅还指出,无论是城市儿童还是农村儿童,均有被性侵的风险。“女童保护”统计的2023年媒体报道的202起性侵儿童案例中,有134起表明了城乡地域分布。在这134起案例中,发生在城市的72起,占比53.73%;发生在县城的45起,占比33.58%;发生在农村的17起,占比12.69%。这与往年数据趋势基本一致。这组数据反映的问题是,“城乡发现率”的不均。城市地区儿童比农村地区儿童受到更为密集的来自家庭、学校及社会的监护。受人们观念认知、司法完善程度、媒介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农村地区儿童遭遇性侵的案件更不容易被发现,更难进入司法程序,更难进入到大众视野中。

“农村地区仍有大量留守儿童群体,他们缺乏家庭监护,学校及社区的自我保护教育及基础生理教育与城市也存在较大差距,很多孩子不了解如何分辨性侵害、不知如何应对。所以‘女童保护’在防性侵教育普及的过程中资源也会向偏远地区倾斜。”孙雪梅说。

孙雪梅建议,对于防治儿童被性侵工作需加强对家庭内部性侵害的监控和法律干预,为受侵害未成年人更完善的兜底保障制度。例如落实政府部门、检察院、妇联、共青团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社会服务机构对有潜在风险家庭的定期访问,提高社区对此类问题的敏感性和响应速度。同时,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儿童及其家庭的性教育和权利教育,确保儿童了解自身权利,知晓在遭遇侵害时的应对策略。

“推进儿童防性侵综合保护体系完善,提升社会观念和认知,是一项长久的工程,更是一项浩大的工程,需要从政府到民间各个方面的协作努力。”孙雪梅说。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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