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前台人员窃取住客信用卡信息、偷记密码取款,明明是第一次有了喜欢的人怎么办获刑三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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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第一次有了喜欢的人怎么办”酒店前台人员窃取住客信用卡信息、偷记密码取款,明明是第一次有了喜欢的人怎么办获刑三年三个月
顾客入住酒店,信用卡信息竟被店员神速“克隆”。
11月14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杨浦法院)获悉,近期,该院审理了一起窃取信用卡信息并伪造信用卡取款的信用卡诈骗案件。
余某某在前台工作时监控截图。均为上海杨浦法院 供图
上海杨浦法院介绍,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男子余某某在上海某酒店担任前台主管期间,利用负责接待客人、办理入住登记和结账等事宜的工作便利,在为住客结账时,窃取住客信用卡信息、伪造信用卡,并在住客结账时偷记密码。
而后,余某某佩戴假发佯装成女性形象,持伪造的信用卡至外省的银行ATM机取款。其中,取款成功共计3.5万元,取款失败1.49万元。2024年4月,余某某被警方抓获。
余某某男扮女装“盗刷”信用卡。
上海杨浦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余某某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余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余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官表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工作便利窃取信用卡信息并伪造信用卡取款的案例。被告人余某某非法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并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实施取现行为,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安全,破坏了金融秩序,应受到法律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