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教育丨如为什么会这样呢第一次有了喜欢的人怎么办何落实关于保障在园幼儿安全的规定?教育部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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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这样呢第一次有了喜欢的人怎么办”中新教育丨如为什么会这样呢第一次有了喜欢的人怎么办何落实关于保障在园幼儿安全的规定?教育部解读
11月11日电 教育部1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田祖荫在会上答记者问指出,中小学生的安全问题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幼儿园的孩子尤其是这样,因为幼儿园的孩子小,自理能力弱,都是家长的“宝贝疙瘩”。安全工作出不起事、出不得事。
田祖荫介绍,学前教育法从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出发,对幼儿园的安全管理作出了全面规定,有三个方面:第一是在园舍设施方面。要求幼儿园设置在安全的区域,幼儿园内及周边区域的建筑、设施、设备没有污染和危险,这是对硬件这块。第二是对人员的配备方面,规定幼儿园教职工的资质条件,强化聘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刚才张司长和王校长都作了这方面的介绍,这是从软件方面。第三是在安全监管方面,要求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幼儿园安全风险的防控体系,幼儿园要加强安全防范的建设,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这是从制度上也提出了要求。
田祖荫表示,教育部将认真贯彻实施学前教育法关于保障幼儿安全的各项规定,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推动各地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压实安全管理的责任,就是要层层传导,幼儿园都在地方、在基层,要切实落实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幼儿园的安全责任,各负其责,加强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卫生保健、食品安全等方方面面的安全监管,做到有人管、不推诿,该谁的事谁上。
二是健全安全工作机制。要督促幼儿园健全落实房屋设备、消防、门卫、食品药品、幼儿接送交接、幼儿就寝值守和活动组织安排等安全防护制度和检查制度,把好安全管理的各环节。通俗说就是守好门、看好人。
三是加大违规的惩治力度。对未履行安全保障责任,教师存在师德师风问题,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让法律条文硬起来。四是加大教育的宣传力度。要深入组织开展学前教育法普法宣传培训,引导各地各幼儿园全面了解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法律规定、政策,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依法保障在园幼儿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